2-(7)-13-2018 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85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摘录)

第四章录取规则(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第十六条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体育类的湖北考生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7-87943888、87943780。

监察电话:027—87943919

学校招生在线网址:http://zsb.hu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