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25-2015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0   浏览次数:312

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5]2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防止不具备入学条件的考生进入我校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陈秋中  夏  力

副组长:张克华  田恒平   

成  员:尹德蓉  熊华生   库文静   刘  晖  刘  原  王志民   严莉萍 石嘉志   戴正华    邹  丹   雷静和   成新华  乐三明  陈慧敏   王  青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资格复查工作的布置、落实,对资格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学生作出处理。

2、工作小组

组  长:陈慧敏   王  青

成  员: 胡 鹏    徐  诚   曾   妍    夏贤君   孙永华及各学院新生班级辅导员。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学生填表、交表,审查学生档案,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调查取证。

3、监督小组

组  长:谢  民

成  员:纪委工作人员

监督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新生资格复查全过程,接受举报。(举报电话027-87943522,举报邮箱695900559@qq.com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人

108

资格复查工作动员、工作布置

领导小组成员

109~10

组织填表、收表。

工作小组成员

1012~23

集中核对档案(详见学籍科安排)

工作小组成员

1026~28

复核并对有疑问的学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领导小组成员

1029~30

对违规学生予以处理,写出自查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成员

三、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防止不具备条件的考生进入我校学习,在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期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在统一时间内抽调骨干,集中力量做好自查工作。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象为经省级招办办理了入学录取手续的2015级入学新生。

3、各学院在组织新生填表时应以班级为单位,不事先通知,填表时不得中途离开、不得由他人代填,记忆不清的可以大致印象填写,但不得留空或不填。填表时间控制在20-40分钟内,即填即收。

4、要求新生填表后将本人近照(入学后)上姓名,经工作人员核对后贴在表格上。

5、将收上来的表格与该班级的高考纸介质档案按相同顺序排列,对照档案逐项核查,核查应以集中核查为主。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学生,可选派有经验的人员采取询问的方式逐项搞清,对重点怀疑的对象要调查、取证、落实,写出书面材料。

6集中核查完毕后根据情况写出书面小结,由经办人、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26日前报校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行政楼151室,电子版发397328197@qq.com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5925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

院校:     专业:       学号:

姓 名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政治面貌


籍贯


毕业中学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何时、何地入党(团)

介绍人姓名


家庭详细通讯地址


家庭电话


本人

简历

自何时起至何时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证明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家庭

主要

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本人关系

现在 何 处 工 作






班主任

高三年级

入学成绩

高一


校   长


科   目

成绩

科 目

成 绩

高二


教导主任


语   文


数 学


高三


体育教师


文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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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医


理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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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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