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2018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次数:703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鄂二师院党发〔201817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4号)和学校教代会、基层工会有关规定,学校各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已任期届满。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

(一)二级教代会和同级基层工会换届工作同时进行。

(二)基层工会和二级教代会以党总支所辖范围为单位设置。本着党建带工建的原则,基层工会、二级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各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校工会负责指导基层工会、二级教代会的换届工作。

(三)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选举基层工会委员和二级教代会代表。

(四)教职工代表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老教师、青年教师、民主党派和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教职工代表。代表总人数按下列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总数超过100人的单位,按25%-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总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按35%-40%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总数不足50人的单位可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教学单位的教师代表(不含机关“双肩挑”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40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代表一般应为30%左右,女教职工和民主党派人士应占适当比例。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4年,可以连选连任。若因工作等原因调出本单位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然失效,缺额可补选。

(五)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由3—5人组成,各委员会委员人数须为单数,可设主席、组织、宣传、女工、青年、文体等委员。基层工会主席一般由中层副职以上担任。委员必须是本基层工会会员,其中青年委员年龄不超过40岁。

二、二级教代会代表和基层工会委员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科学发展观,勇于开拓创新,有一定的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有较强的事业心,自觉接受和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五)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

三、二级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二级教代会代表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本单位部门党组织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同级党组织研究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超过全体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方能当选。

新当选代表的名单由校工会汇总,经学校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确认后予以公布。

四、基层工会主席及委员选举办法

(一)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推荐候选人和进行民主选举。

(二)基层工会主席及委员候选人要根据条件、名额、结构情况以及工会会员的意见,由同级党组织拟定候选人的提名,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商讨形成候选人名单。

(三)基层工会主席及委员的选举,可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10-15%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时,到会的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委员。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的,按委员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当选。基层工会主席及委员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审核批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工会要精心组织,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广大会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格局,做好换届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基层工会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科学规划,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三)抓紧时间,提高效率。二级教代会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须于2018725日前完成,并将选举情况、选举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校工会(行政楼205室)。联系人:赵,电话:87947672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717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20187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