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98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法治建设自查报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1-10   浏览次数:1594

根据《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通知》(鄂高工委〔201710号)要求,学校对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开展全校法治建设工作,下设法治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法治建设办公室主任。2017年,学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机关法治建设部署和法治湖北建设工作要点,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大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学校把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纳入《2017年两级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和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建设法治国家·弘扬宪法精神”;2017年,党委常委会先后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湖北省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要求会后进一步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

(二)中层干部认真学法。一是学校把学习《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能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二是组织干部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网络专题培训课程,学习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党务工作方法、工作案例与先进典型、教育改革与发展等

(三)师生员工集中学法。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4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校领导班子学习了全省国家安全工作会议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学校师生开展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为载体,重点加大了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面向全校师生,深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12月学校认真开展2017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校广大师生中弘扬宪法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通过组织师生开展宪法晨读、主题班会、参加法律讲座和收看法律电影展播等活动,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二、完善内部治理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学校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学校党委坚持把主要精力放在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上,明确党委是学校全局工作的领导核心,负有对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作出决策的重大职责;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党委充分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班子的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上的指挥权。

(二)理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2017学校完善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三次。印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暂行)》,规范学术权力行使,完善学术管理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二级学院管理体制。根据《教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则》,规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就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在工作中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党政共同负责的有效机制

(四)规范教代会制度。认真贯彻教育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定期召开教代会,规范二级教代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尊重教职工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紧紧依靠教职工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20173月,学校召开第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听取了一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报告,审议了一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拟立案情况报告。

(五)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制度“废改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梳理各项规章制度的适用情况,修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和校级会议议事规则,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加强重大决策前期调研和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提升学校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2017年共新建制度21项、修订制度12,废止制度12项。

三、规范办学行为

(一)规范各类招生活动。学校普通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十条禁令”、省招委“六不准”,坚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监控成教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机构资质齐全,无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宣传等现象。

(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学校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确定的“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确告知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学籍管理、学历学位颁发等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宣传、故意混淆自费出国留学和中外合作办学概念的行为。本年度制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深化对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拓展国际化办学的广度和深度。

(三)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各类收费项目均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不存在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每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都认真做好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上交收费工作自查报告。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自愿前提下,学校按事先告知、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取代收费;代收费过程遵循非营利原则,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四)规范校内资源租借管理。学校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对竞争性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评估、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承租方和租金。学校教学楼、办公楼、教室、宿舍等管理规范,无对外出租现象。学校设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校内经营行为,保障校园经营行为规范运行。

(五)规范决策合法性审查。学校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学校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代理诉讼案件,依法维护、保障学校合法权益。学校重大决策,如对白沙洲、卓刀泉、汤逊湖等三个校区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均在决策前咨询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学校所有经济合同签订之前,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签字。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重点

近年来,学校结合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依法依规办学治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法治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将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与年度计划工作需进一步完善清单内容;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还不够深入,师生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下一步整改重点:一是依托学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二是根据上级要求统筹安排,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与年度计划,落实到清单,逐项对照完成;三是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