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面向社会
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国秀 郑 军
副组长:许邦官、柯美录、刘 昕、黄 颂、夏 力、胡 兴
成员:黄红发、张红梅、盛银花、肖海燕、汪燕华、戴 伟、曾国平、杨 莉、夏仕平、金 波、沈友青、王 超、王 青、周 忠、龙 涛、刘元锋、田恒平、吴 田、肖 明、胡崇芝
二、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 “光谷学者”岗位的基本条件,详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http://zzrs.hue.edu.cn/8a/73/c1303a35443/page.htm)。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网站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http://www.hue.edu.cn/static/pages/news.html?id=104460)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其中博士教师、高级职称岗位全年招聘,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27-87943520;电子邮箱:zzrsb@hue.edu.cn。
各设岗部门(学院)联系方式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应聘者年龄条件统一表述为“╳周岁及以下”,指应聘者截止规定时间未超过╳周岁公历生日时间(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对拟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
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和填写完整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至指定邮箱(邮件发件主题为:应聘学院+岗位名称+姓名)。个人简历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及社会公开监督。
1.成立工作小组。各学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人员一般不少于9人。
2.确定考核人员。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学院考核前将拟考核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备案。
3.学院面试考核。学院党组织负责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严把师德关。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及科研能力,应聘人员通过自我介绍、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进行面试,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自行确定,试讲时间15分钟。各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向学校排序推荐校级考核人选。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光谷学者”等)可通过考核择优、一事一议等简便程序进行。
4.校级综合面试。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对各学院报送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面试,通过应聘者自我介绍、专家现场提问、综合评议和票决四个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校级考核应聘人员得票情况,按照1∶1(或一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时,二级学院考核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网站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http://www.hue.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4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措施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到校参加应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 html/sydwzp/)网站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http://www.hue.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提醒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43520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4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