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2018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735


鄂二师院党发〔20186号  

2018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推进“双一流”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全面开启学校改革发展新征程。

一、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成立“新时代湖北讲习所(二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做好“三进”工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尊崇党章,将党章作为经常性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深化巡视整改,巩固巡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召开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牵头部门:组织部、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年工作任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党建工作项目化考核和分类排队。开展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师友·学友”行动。深入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注重干部梯队建设。统筹推进中层干部各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做好驻农村工作队工作。牵头部门:组织部,责任单位:驻农村工作队。

3.深化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和讲坛论坛等阵地监管。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创新“学生思政”,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打造一批实践育人特色品牌。牵头部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责任单位:教学学院、相关部门。创新“教师思政”,实施“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年”,加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打造思政“名师示范课”;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教学学院、相关部门。创新“课程思政”,打造“同上一门思政课”视频公开课,建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名师示范课。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单位:教学学院。创新“学科思政”,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做好理论热点面对面裕大华示范点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建设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创新“环境思政”,加快文明校园创建,注重校园文化传承与发展,保护好利用好发挥好校训校徽、校史馆等具有历史记忆的优秀文化元素的育人作用。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修订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主体责任。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促进全校作风持续好转。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微腐败”和不作为整治力度。加强纪律教育,加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牵头部门: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纪委(监察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

5.加强统战和群团工作。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凝聚发展合力。牵头部门:统战部。深化共青团改革,深入实施“学生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牵头部门:团委,责任单位:基层团组织。发挥工会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召开第二届教代会,完成教代会、工代会换届,发挥二级教代会作用,团结动员教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建功立业。牵头部门:工会,责任单位:二级工会。

二、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6.统筹做好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对照评估方案认真开展自评,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做好各项评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升办学质量。加强教室、实验室、实训中心、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评建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巩固审核评估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牵头部门:质量评估处、教务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各部门。

7.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实施“课堂建设年”活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多元评价机制,让“课堂活起来、学生动起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加强课程建设,加快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用,巩固和推广“翻转课堂”成果。健全教材开发、选用和管理制度,规范教材引进和使用。强化实践教学,完善管理制度,加大集中实习实训比重,加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加强教师到实习基地驻地指导。完善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促进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激励教师热爱教学工作,静心教学、潜心育人。牵头部门:教务处、质量评估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

8.凸显办学特色。强化教师教育特色。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部署要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办好师范专业和行知实验班,鼓励教学学院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建设一流师范专业。做好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加强教师教育的学术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牵头部门:教务处,责任单位:相关教学学院。加强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能力建设,发挥教师职后培训品牌示范作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用好线下和线上“两个课堂”,利用计划和市场“两大机制”,认真做好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工作。责任单位:教师教育学院。彰显应用型特色。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建立专业体系。鼓励教学学院引进企业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遴选部分工科专业进行认证培育,力争新工科实践项目取得突破。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牵头部门:教务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培育国际合作特色。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扩大合作办学招生规模,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做好学生海外实习、学习交流工作,吸引留学生来校学习,支持教师海外访学、研修。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相关部门。

9.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学生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好重点学生帮扶工作。强化主题教育、常规教育和实践教育,持续抓好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营造良好学风。加强学工队伍建设,修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加强班导师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抓实国防教育,高质量做好新生军训工作,积极完成征兵任务。牵头部门:学工部、人民武装部,责任单位:教学学院。

10.做好招生就业工作。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招生新形势,推进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强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稳步提高生源质量。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办好“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全方位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

三、推进“双一流”建设,提高综合办学实力

11.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坚持人才兴校战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加大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内培外引力度。落实“某高层次人才”“某某高层次人才”等人才计划,面向海内外、校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力争国家优青、省杰青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取得新突破。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和考核。完善教师岗位设置,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引导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规范职称评聘和人才引进工作。加大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牵头部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学学院。

12.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双一流”建设决策部署,制定《一流学科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开展校内学科评估,按照“扶优扶需扶特扶新”原则,遴选确定一批学科(方向),建设省内和校内一流学科(方向)。组建学科团队,遴选确定一批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制定管理办法。统筹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向一流建设学科建设学院及其团队倾斜。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学科评价体系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对照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要求,启动新一轮硕士学位点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相关部门。

13.加强科研工作。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实施科研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明晰管理权责。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凝聚科研力量。加强校内科研平台建设,成立一批研究院和研究所(中心),鼓励教学学院与企业共建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实验室等,促进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建设好已有省级科研平台,力争省部级科研平台取得新突破。加大科研项目申报力度,提高科研质量,承担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各同比增长20%以上,年度高水平论文同比增长10%以上。大力鼓励和支持师生开展横向科研,力争年科研经费突破2000万元。牵头部门:科研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

四、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

14.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法治建设责任履职情况考核工作。成立法律事务室,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校内纠纷处置和权利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师生权益。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牵头部门: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继续办好“法律文化节”。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等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牵头部门:学工部、团委,责任单位:教学学院。

15.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开展执行“十三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校级会议议事规则,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建设处,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加强两级学术委员会建设,健全学术管理体制。牵头部门:科研处,责任单位:教学学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16.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管理重心下移,逐步建立起学校主导、部门服务、学院为主体的运行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办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激励机制。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各类校企合作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招投标管理,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做好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继续教育学院办学行为。提升各类期刊办刊质量,扩大期刊影响力。依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建设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期刊社、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专班。

五、优化条件保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17.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校园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完成中区学生宿舍空调电路改造和图书馆玻璃幕墙维修改造等项目。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建设处。改善生活硬件条件,提升后勤服务水平。创建“美丽校园”,营造良好人文环境。牵头部门:后勤集团。优化图书馆功能布局,建设“创客空间”,拓展服务深度广度,完成多联机空调安装。加强校史馆建设,完成校史更新。加强档案工作,完成档案馆搬迁,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牵头部门: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建设学生宿舍门禁系统,整合优化教务、人事、财务和科研等应用系统,完成数字化校园统一数据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牵头部门:信息化办公室。

18.加强财源建设。拓宽筹资渠道,努力做大“财政蛋糕”。牵头单位:财务处。出台增收节支过硬措施,完善经济目标考核管理办法鼓励单位和部门增加收入。牵头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做好校友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吸引社会各界捐赠。牵头单位:校友会办公室。积极争取省“双一流”综合奖补专项资金。坚持开源节流,强化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力。努力催收学校债权。牵头部门:财务处。

19.改善民生。落实国家工资政策,逐步提高教职工收入水平。完成社会保障并轨基础性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落实离退休老同志各项政策待遇。牵头部门:离退休工作部。落实工会会员福利待遇,做实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牵头部门:工会。提高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后勤集团。推进“精准资助”,完善经济资助、心理帮扶、能力提升“三位一体”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牵头部门:学工部,责任单位:教学学院。

20.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谐。落实落细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深化校地、警校共建。加强化解矛盾机制建设。切实防范和应对重大群体性事件、涉爆涉恐事件、恶性治安刑事案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做好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工作,强化开学季、考试季、毕业季、就业季等特殊时段的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做好省达标中心验收筹备工作。牵头部门:学工部,责任单位:教学学院。全力防范和应对“非法校园贷”、网络诈骗问题。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学工部,责任单位:教学学院。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坚决抵制宗教渗透。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加强综合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安全稳定事项。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学校办公室,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20184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