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级及以下干部
岗位选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大部制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人事岗位设置制度的落实,加强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效、精干、合理的科级管理干部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科级及以下干部岗位选聘工作。根据《201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鄂二师院党组【2010】30号)、《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鄂二师院党组【2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打造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的科级管理干部队伍,为建设特色师范大学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此次轮岗竞聘工作的原则是:“双向选择,用人单位(部门)意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组织酝酿调配”。
三、选聘岗位
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部制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方案》( 【2013】 号)文件精神执行。《科室负责人选聘、轮岗岗位及职数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选聘及轮岗交流相关政策
1、在同一科级岗位任职已满3年者,应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单位(部门)科级岗位先任副主任科员、后任主任科员的,时间合并计算。工作性质特殊或工作专业性、连续性特别强的岗位,轮岗交流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2、对部分业务性较强的党政管理岗位,在按照上述规定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时,还要考虑到岗位的业务性特点和干部的专业性特点,一般在相应业务范围内作轮岗交流。
3、对男性年龄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0周岁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级干部,一般在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岗位之间进行交流,或在本部门其他岗位调整分工,或不轮岗交流。
4、为配齐配强教学一线力量,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引导鼓励机关干部到教学院(系)等基层单位任职。
5、为了保证教学院(系)的工作正常运转,新成立的教学院(系)党政领导出现变动的,教学、学工和综合办管理岗位人员(含辅导员管理岗)原则上在原院(系)内部轮岗竞聘。
6、在同一科级岗位上工作任职满3年的,在报名竞聘科室负责人岗位时,原则上不充许填报原岗位。
7、部门内设专技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评聘专业技术岗位,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8、鼓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9、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队伍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五条之规定,执行辅导员选聘和轮岗交流工作。
10、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五、选聘轮岗交流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编的科级及以下干部。
六、选聘轮岗交流的方式
1、机关党群行政、教辅、后勤等部门科室负责人、专技业务科室负责人、教学院(系)科室负责人竞聘由学校层面组织进行,分四个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即:机关党群行政部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教辅、后勤部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学工部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教学院(系)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相关部门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2、其它职员岗位根据岗位申报意愿,由组织人事部统一汇总,提供给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竞聘选拔。
七、方法和步骤
1、成立科级及以下干部选聘、轮岗工作领导小组(8月25日)。学校成立科室负责人选聘、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各用人单位(部门)也应成立本单位(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选聘、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各职能部门选聘、轮岗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学院(系)、教辅、后勤等单位选聘、轮岗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11人,书记任组长。每个单位(部门)成立选聘、轮岗领导小组后,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此次选聘、轮岗报名表及汇总表的收集上报及后续相关工作。
2、公布职位(8月26日)。公布选聘职位、职数和轮岗交流政策等。
3、报名(8月27—28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填写《岗位选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并服从组织调剂,交本单位(部门)联络员,由联络员统一收集、上报本单位(部门)的《岗位选聘申请表》、《岗位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制版及电子版,于8月25日16:00前报送组织人事部416室,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87943806。
3、资格审查(8月29日)。由组织人事部、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竞聘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4、竞聘演讲(8月30—31日)。竞聘者按申报志愿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竞聘演讲,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陈述自己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履行岗位职责,重点放在完成任期目标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上。竞聘者的竞聘演讲时限为5分钟。
5、民主测评(9月1日)。科室负责人岗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6、酝酿确定人选(9月2—3日)。科室负责人岗位人选,根据竞聘成绩及其平时综合表现情况,报学校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其它职员岗位采取以用人单位(部门)意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工作原则,由组织统一调配。
7、学校聘任(9月4日)。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人事部印发聘任文件,履行聘任手续
八、纪律要求
1、科级及以下干部选聘、轮岗交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教学院(系)要充分考虑到各单位事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推进,保证选聘、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组织人事部要加强对选聘、轮岗工作的指导和参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保证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选聘、轮岗工作的顺利完成。
3、严格执行选聘、轮岗工作程序,全体工作人员和参加竞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竞岗工作氛围。严禁采取拉关系、打招呼、说情、宴请、拜访等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或职级待遇,对竞岗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一经党委研究决定,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学校、个人要服从组织。对无故不能按时交接工作的进行批评教育,凡坚持个人无理要求,拒不服从调配决定的,就地免职。
5、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党委常委带头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杜绝违规操作。选聘、轮岗的干部要按照规定搞好工作交接,防止轮岗交流中的不正之风。干部在轮岗交流中的表现记入考核档案,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九、有关情况说明
此次科级及以下干部选聘、轮岗,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上岗人员岗薪对应,但干部行政级别不变。
十、本方案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
科室负责人选聘、轮岗岗位及职数一览表
单位(部门) | 科室负责人职位 | 职数 | 备注 |
文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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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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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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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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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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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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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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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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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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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 | 系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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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材料工程系 | 系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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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 系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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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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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科室负责人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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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选聘岗位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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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籍 贯 |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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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 参加党 派时间 |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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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特长 |
| 健康 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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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任现职务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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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职位 | 1.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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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服从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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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教育 | 全日制 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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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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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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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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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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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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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资格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用人单位(部门)选聘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聘任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